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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新政的财产收入限额如何解读?

XIROWA
XIRO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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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2023-07-08 09:45:10
这样的解释,很免强,公租房是租的房子,租的房子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她说的有道理,租房合同到期了,旧的租房合同废止了,再签新的租房合同,当然是用新的公租房政策,没有毛病。
引用16楼WStang的发言:
      我算看明白了,这人处处扯蛋的,抬扛的其实是另一个话题。
      举个例子:这个人她弟娶不到老婆,好不容易40岁结婚了,结婚证都摆出来了,确确实实真实的结婚证,于是大家讨论:看来是真的结婚了。
这13讨论的事情是:她弟与弟媳结婚了又怎么样,她弟媳婚前就不检点,她弟又穷,以后肯定会离的,就算三年内不离。三年后也会离的。至于离的理由1点,2点点。
引用14楼leomon1009的发言: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至于某个人,断章取义只拿出最后一句话说事到处造谣,他语文老师看了都得吐血。
lead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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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2023-07-08 11:53:27
如何解读?该清理的清理,该续租的续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笔胡涂账,每一个公租户家庭都要限财产限收入。
gongqian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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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2023-07-08 12:26:13
第一:政府不会听你的,11号听证会所确定的财产限额只针对新申请的。有回执的、在库的、已住的,均不受此受限制,这是十分确定的,不容故意曲解,不容造谣!!!
  
 第二、你想挤出人,谈何容易,比照广州的政策和坊间的议论,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上年当地社会平均收入,深圳上年人均收入约1.2万,三口之家就是限额3.6万,不少家庭父母健在,4口、5口、6口家庭不在少数,六口家庭就是不超过7.2万。想想吧,有几个人能退出?所谓的限财产,就是针对前段时间英荟城炫富的极少数人的,也是为了平息社会舆论,同时与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其他城市保持步调一致,并符合国家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政策。超标的有,但太少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再者,政府查财产,也是一项费力不讨好的事;可能费大力气,查出超标的没几个。
  
 第三、政府制定政策,是要经过漫长的流程,这次的新政出台,经过了数年的论证,首先要在法律层面上保证符合立法法的规定:法不溯及过往的原则。情理上讲,政府过去给的承诺,不能说变就变,已给的没来由收回,那是会影响社会稳定的。
 
Rockzhang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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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2023-07-09 00:57:22 来自iPhone客户端
你觉得来这个论坛的人是什么人呢,包括我
引用19楼WStang的发言:
    请问阁下是有几十套房,还是也是自评所谓的穷逼?

引用18楼Rockzhangty的发言:
屁事不干天天翘脚打麻将还个每月收几十万房租的农民房房东们,看这一群穷逼为了住个公租房互喷,估计肚子都笑痛了
cx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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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2023-07-10 09:46:57
原来瞪眼说瞎话还可以叫解读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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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20楼XIROWA的发言:
每个人的解读不一样,新政出台,旧政废止,最终还是要ZF释法!不过,我认为只是过渡期,公租房政策变来变去,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XIRO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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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2023-07-10 11:01:56
不能算是说瞎话吧,公租房能住一辈子,这才算是说瞎话吧,租的房子,怎么能你说住一辈子就一辈子吗?那以后的公租房政策永远不变?有点不负责任吧,要是变了呢,这个时候本尊五六十岁了,怎么办?去哪里住?还是要做长久打算。
引用24楼cx4418的发言:
原来瞪眼说瞎话还可以叫解读不同啊
领教,领教
引用20楼XIROWA的发言:
每个人的解读不一样,新政出台,旧政废止,最终还是要ZF释法!不过,我认为只是过渡期,公租房政策变来变去,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XIRO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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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2023-07-10 11:22:13
看你对我这段话的理解,公租房政策今天不变,明天变,明天不变,后天变,因为是租的房子,变不变在房东手里,这种住一辈子的话,才是瞎说
引用24楼cx4418的发言:
原来瞪眼说瞎话还可以叫解读不同啊
领教,领教
引用20楼XIROWA的发言:
每个人的解读不一样,新政出台,旧政废止,最终还是要ZF释法!不过,我认为只是过渡期,公租房政策变来变去,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uz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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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2023-07-10 15:04:25
就按你的逻辑去说,就算全部人用新政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应当主动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确有居住需求不能腾退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给予三年过渡期,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过渡期满后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绝大大多数人会是以百分之30 或者 百分之60的租金收  ,算下来也就比旧政策的多百分之10而已,又不会把你赶出公租房
引用1楼cx4418的发言:
已入库的可按原规定执行,即无收入与资产要求。

之后入库的会有标准公布的,而且我预计标准是会随时间和需求关系而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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