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深圳光明长圳学校事件的第四天了。
学校纠纷已经从深圳瑞城扩散到周边小区,也是引起了深圳其他商品房业主以及准备购买商品房客户的担忧。
事情并非开发商与客户,商品房与保障房,学校是不是深中名校这些表象,本质上是与义务教育相违背,未体现公平,拼搏,奋斗的精神。
事情起因是光明教育局在4月10日发布了《光明2023年公办学校区划分方案》,其中有一条是将长圳保障房配套学校(暂定名),划为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这两个保障房小区的学位房,剩余学位则面向全区招生。消息一出,迅速在周边几个商品房小区炸开锅,纷纷声讨。
值得注意的是,该所学校自建立之初至4月9日,一直叫的名字是长圳保障房片区学校,而到了4月10日,发文却改成了长圳保障房配套学校。“片区”变“配套”二字之差,意思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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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来看,是又把学位房搬出来了。但是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积分入学来看,征求意见稿上指定学位的做法,不敢苟同。
又有人说,这学校的名字是叫长圳保障房配套学校,就是为了保障房而建的。
深圳义务教育相关规定,学校不能与任何小区捆绑。不能和商品房捆绑,当然不能和保障房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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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它是为了保障房服务的学校,那为什么深铁瑞城项目内的保障房,以及距离学校只有1.2公里的人才房安居凤桐苑却不能享有,偏偏只有这两个小区独有。或者更远的,为什么不针对全区的保障房?
或者,长圳保障房片区学校(暂定名)仅仅是一个名字而已。在确定的教育集团进驻前,学校以这样的暂定名方便更好区分,并不是针对保障房这一群体。
如果学校以后换名字了,是不是又要重新划分学区呢?
近几年。国家为保障人民更多老百姓的生活,大力推崇“租售同权”,但是长圳学校纠纷不仅没有达到租售同权,还搞出了特权。租大于售。
大多数人看到的第一反应是“以后还那么辛苦搬砖干嘛,还买房干嘛,租房躺平等分配就可以了”。
这让我想到了曾经的“大锅饭”时期,懒人和勤劳的人一起,结局注定是揭不开锅的。
此类事件一旦开头,社会上想着保障房的人会越来越多,会越来越少的人去奋斗,拼搏,衍生出一系列的问题。
看到这,有人会说,商品房积分一直高于租房,不是“租售同权”。
要知道,大家为什么买房,就是深圳实施了学区房,积分入学,以房产,户口,积分来类别。有了这样的政策,大家才辛辛苦苦掏空6个钱包,去买一套商品房,只是为了孩子能更好的读书。
是先有制度,才有了行为。不是有了商品,才有了规定。这因果关系是要清楚的。
目前,义务教育法是相对公平。一旦打破,未来深圳商品房业主将会人人自危,也会激化各阶级矛盾。毕竟雪崩之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今天可以违法为这两个小区独享教育,明天也可以把你的小区踢出,把另一个小区划进。
自改革开放以来,深圳是靠着一代代人的血汗奋斗出来的。依法,公平,奋斗是深圳宝贵精神之一,亦是社会生存的根本。
切勿在今天,遗弃这精神。














可能这群租客还自喻业主,后续也不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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