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常见问题:深圳低保如何申请?常见问答来了→
公众号“牛哥深圳安居房”,实时传递深圳安居房、深圳公租房、深圳人才房等相关信息!安居路上一路相伴,还有专属安居公租论坛 https://bbs.szhome.com/500070.html
在深圳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呢?
《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为1483元/人/月),且家庭财产状况和生活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纳入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
想申请深圳的低保,我该怎么做呢?
符合条件的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与深圳市户籍居民在深圳市共同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非户籍家庭成员(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非户籍家庭成员已在其他地区享受低保待遇的,不再享受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低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簿
身份证;
3.与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经济状况相关的其他材料。
不懂就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各区(新区)民政部门按照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可以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度,从区民政部门批准或者调整之日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纳入低保人员每月除低保金外,还可以享受其他补助吗?
答:低保家庭中特殊对象可按月领取生活扶助金,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三十,每名符合规定的人员只能领取一份生活扶助金:
1.未成年人;
2.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教育学
生;
4.-、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5.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低保对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援助、司法援助、水电燃气减免等。
关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相关安排
大家如果还有疑问
可以咨询各区(新区)民政部门
↓↓↓
各区(新区)低保业务咨询电话
福田区民政局:0755-82918289
罗湖区民政局:0755-22185824
盐田区民政局:0755-82638371
南山区民政局:0755-86077981
宝安区民政局:0755-29996094
龙岗区民政局:0755-28948159
龙华区民政局:0755-23338198
坪山区民政局:0755-84622747
光明区民政局:0755-88211767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0755-28336623
来源:深圳民政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
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