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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8户合格!最高领取70200元!宝安区住房补租申请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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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现在只是申请补贴阶段,还没到正式发钱的时候,且宝安区级2023年的公租房认租通告还没发,但预计有的


热门问答如下


1、住房补贴谁可以申请


公租房在册轮候家庭或个人(说人话,是已经有排名的),比如这批是宝安区的通告,那么限定主申请人是宝安户籍,才可以申请


2、领取住房补贴,要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吗


等你签订协议后,需要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3、每个区补贴标准一样吗,如果补贴期间换区会怎样


每个人补贴标准不一样,且领取过程中换区(或买房)都将停止补贴


4、南山、福田、罗湖、宝安、龙岗、光明会有第二次补贴申请吗


大概率一年申请一次,错过请期待明年的通告了


5、这6个区之外,其他区比如盐田、龙华、坪山、大鹏等会有补贴吗


目前不详,官网通告为准,如果你没空看通告,关注公众号“牛哥深圳安居房”也可以

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宝安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申请资格核查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受理2023年度宝安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的通告》,我局对提交补租申请的轮候家庭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格核查情况


(一)通过审核的情况


通过审核的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共3088户(详见附件1),具体顺序依据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二)未通过审核的情况


未通过初审的认租家庭共156户(详见附件2),具体如下:


(1)115户认租家庭的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


(2)31户认租家庭申请资格不合格。


(3)10户其他原因不符合要求。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在以下网站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公示期满后,我局将组织开展补租协议签订工作,具体签约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告。


三、信息校正


(一)合格认租家庭的户籍审核时点为2023年9月22日,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其他情况的审核时点为2023年10月10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二)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复核符合条件的,发布签约名单时一并公示。


(三)如需放弃本次补租,请申请人在公示期内(2023年11月6日18:00前)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书面放弃补租申请。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市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一楼信访室。


深圳市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补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补租协议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补租资格,不予签订补租合同。


(四)合格认租家庭已签订补租协议的:1、视为已了解2023年度宝安区户籍公共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相关信息并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实物配租诉求。2、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五)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大厅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85901811。


附件: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2.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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