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建议大家没有非必要,不要房贷转经营贷、消费类贷的。
还有的在1个银行里做了1笔经营性贷款后又在他行进行了二押的贷款,当第1笔银行到期需要续签的时候,会安求二押去才能续签,导致现在左右都不能周全。陷入了大几百万的资金需要归还给银行的事件。
所以在忙完工作之余,呼吁大家,如果不是从事经营的,还是乖乖的保持房贷年限30年的这个还款方式比较好。
因为除了房贷之后的其他贷款,虽然有的号称年限10年,20年, 25年的,从专业的角度出发点告诉大家都是以年基础的,每1年又或三年或最长5年都是需要重新过审过批过数据的, 当数据值因市场动荡发生变化时就会陷入被动状态两两难全。
虽然我也是从事居间服务,专力于帮助客户解决资金需求的在职在岗的专业人员,可能这个建议会糟到同行业大多数人员批判,但我还是忠心的希望每一个人的房产都处于安全状态,都不用为资金周转而烦恼的状态也是良性的状态。
以上希望给正在办理转贷,或者即将做一些贷款的朋友们一些警醒。特别是有老人小孩子且在深圳唯一住房,且住在这个房子里许久的朋友们,因为你不知道在某个时刻会影响到你的生活,家庭的稳定。试想想父母在这个住所里住了十几二十年,突然因此卖掉了房子,一下离开这个房子离开这个熟悉的环境,对老人而言孝是致命的伤害,说得严重点就是割肉都没法救母了哈。
以上是根据真实发生的事件给予大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