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搞混了深圳的限购政策和限贷政策
华商周争锋律师
昨天,2023年9月11日,深圳市场上关于离婚三年后限购政策调整的传闻,对标的是2021年的2.08限购政策,和2023年8.30的认房不认贷政策及2018年7.31关于离婚后两年内的贷款政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限购政策只需要问住建局和公积金中心,和贷款话题没有任何关系,不要用银行的限贷政策变化来佐证调整后的限购政策如何。
2018年7.31政策关于离婚后两年内如何贷款规定的是限贷政策,和2020年7.15政策及2021年2.08政策里面的离婚三年内限购的规定,没有任何关系。
深圳从来没有出台离婚后3年内的贷款政策,只有在2018年7.31政策中规定的离婚后2年内的贷款政策,该离婚后2年内限制贷款的政策目前还是有效的。
讨论限购的话题不要牵扯到银行;讨论限贷的问题,不要牵涉到住建局。人家两家是泾渭分明的,一个人管一块儿。不要试图用一个去证明另一个,证明不了的。
把握住基本的逻辑就行了,限购和限售找住建和公积金核实,一个字都不要提银行如何如何。
有人说这不是常识吗?怎么会有人犯错呢?我告诉你,深圳市住建局在2020年7.15政策出台当天,在解读715政策文件中,就混淆了两者的区别,导致银行和税务局在转发这个解读文件时,删除了解读文件里面的部分字眼。
由此看来,自媒体和媒体解读中出现问题,也是情有可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