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新规出炉!中低收入家庭,开始享受低价公租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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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0-10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现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供应房源共50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东顺雅苑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沙盐路与官上路交汇处,本次供应房源50套,户型为建筑面积69平方米左右二房。
(二)臻湾云庭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明珠大道与盐田五街交汇处,本次供应房源215套,户型为建筑面积36平方米左右一房129套,建筑面积69平方米左右二房86套。
(三)鹏广达时代广场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道与盐田北四街交汇处东北侧,本次供应房源235套,户型为建筑面积38平方米左右一房91套,建筑面积74平方米左右二房144套。
注:
1.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2.本次供应房源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10月10日18:00前属于盐田区户籍,且于10月24日前(含当日)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盐田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10月10日18:00之后户籍从其它区迁入盐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房源情况及认租意向,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面积70平方米以上的二房户型(鹏广达时代广场144套),第二批次为70平方米以下一房和二房户型,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
1.第一批次选房排位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家庭人口五人及以上,意向房源中含70平方米以上(鹏广达时代广场二房)房源的家庭。
第一序位: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进入入围名单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详见附件)、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下同)优先选房。
第三序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第四序位:进入递补名单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注: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且计放弃选房一次。
2.第二批次选房排位
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意向房源中含70平方米以下的认租申请家庭,其他认租申请家庭(含一至四人家庭,五人及以上未认租70平方米以上房源家庭)。
第一序位: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进入入围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第三序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第四序位:进入递补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各批次各序位内选房顺序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确定。
(二)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一至二人家庭可选40平方米以下房源;
三人家庭可选70平方米以下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对应配租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四、配租程序
(一)看房
线上看房网址如下:
东顺雅苑:_id=ACTJwcoOFaZ
臻湾云庭:_id=H1tRVc4uGfZ
鹏广达时代广场:_id=JiCPLogqKOX
初审公示期间安排现场看房,具体安排于初审公示通告中明确。初审公示期间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弃选次数。
(二)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盐田区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房源及其户型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00—2023年10月24日18:00。2023年10月24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五人及以上家庭如认租意向房源中含70平方米以上房源(鹏广达时代广场二房户型),纳入第一批次选房,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且计放弃选房一次。
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婚姻、低保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房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5-25365253)。
(三)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在册轮候家庭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执行的,认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房提交相关资料。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或收入财产核对结果报告未出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适用原政策执行。
(四)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网址:。
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3年10月10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3年10月24日18:00。
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放弃认租申请,公示期内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弃选次数。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照选房排位规则确定合格认租家庭的选房批次及排位,并在后续的选房通告中予以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注:
1.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项目配租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
2.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配租租金、物业管理费,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收费标准。
六、重要提示
(一)请轮候人仔细阅读本通告正文及附件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认租,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的,将即时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
(二)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如意向房源已选完,不可选非意向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意向房源有房可选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的;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本次供应房源的学区划分及位问题,请咨询盐田区教育局(电话:0755-25228527),具体招生政策以盐田区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落户问题,请咨询户籍人口管理部门(电话:0755-84460743);关于居住证办理问题,请咨询辖区派出所。我局对位、落户不做任何承诺。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项目提示:
1.东顺雅苑项目
本项目空调能耗3级(新能效标准),燃气热水器能耗2级(旧能效标准)。
2.臻湾云庭项目
(1)本项目一房户型厨房为开放式厨房,配有能耗3级(旧能效标准)电磁炉,不能开通燃气。
(2)本项目配有能耗2级(旧能效标准)燃气热水器,能耗5级(新能效标准)空调。
(3)本项目可能存在车位不足情形。
(4)本项目位于盐田五街和明珠大道交汇处,可能存在噪音影响或者交通拥堵。
3.鹏广达时代广场项目
(1)本项目可能存在车位不足情形。
(2)本项目空调能耗3级(新效能标准),燃气热水器2级(旧效能标准)。
(3)本项目部分户型存在采光不足情形。
上述为已知情况,尚有问题暂未发现,请各认租家庭结合自身情况谨慎认租。
(九)本通告由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政策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25365153。
(二)房源信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83080347。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投诉举报电话:0755-25037732。
特此通告。
附件:特殊家庭解释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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