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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沙河东路北延相关地块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地块法定图则规划情况如下:
[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2-4-1地块用地面积1231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交通设施+商业用地,容积率2.0,配套公交枢纽站,备注:规划,结合枢纽站设置商业设施,公交枢纽站用地不少于5000平方米。
[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2-4-2地块,用地面积87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备注:规划。
[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10-1地块,用地面积91275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郊野公园用地,配套:公共厕所(8座),备注:规划。
[龙珠地区]法定图则01-19地块,用地面积2551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方案
沙河东路北延工程(一期)新建段(龙珠大道-留仙大道)南起龙珠大道、向北与珠光路交叉,后新建隧道穿越塘朗山后与留仙大道相交,道路总长1.846公里,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0-80米,双向六车道。
(二)地块调整情况
1.[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
2-4-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5940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发展备用地”,配套设施调整为“公交首末站”,备注调整为“规划,东侧与2-4-2地块之间预留6米宽公共通道”,容积率调整为“-”,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4-2地块:依据已出让的T402-0021宗地边界修订图则地块边界,用地面积调整为9164.5平方米,备注调整为“依据政府批件”,容积率调整为“-”,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125175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龙珠地区]法定图则
01-19地块:合并周边部分生产防护绿地,用地性质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最新用地分类表述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调整为27976平方米;
优化沙河东路北延工程(一期)新建段、龙珠大道沿线相关生产防护绿地。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地块法定图则规划情况如下:
[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2-4-1地块用地面积1231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交通设施+商业用地,容积率2.0,配套公交枢纽站,备注:规划,结合枢纽站设置商业设施,公交枢纽站用地不少于5000平方米。
[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2-4-2地块,用地面积87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备注:规划。
[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10-1地块,用地面积91275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郊野公园用地,配套:公共厕所(8座),备注:规划。
[龙珠地区]法定图则01-19地块,用地面积2551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方案
沙河东路北延工程(一期)新建段(龙珠大道-留仙大道)南起龙珠大道、向北与珠光路交叉,后新建隧道穿越塘朗山后与留仙大道相交,道路总长1.846公里,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0-80米,双向六车道。
(二)地块调整情况
1.[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
2-4-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5940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发展备用地”,配套设施调整为“公交首末站”,备注调整为“规划,东侧与2-4-2地块之间预留6米宽公共通道”,容积率调整为“-”,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4-2地块:依据已出让的T402-0021宗地边界修订图则地块边界,用地面积调整为9164.5平方米,备注调整为“依据政府批件”,容积率调整为“-”,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125175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龙珠地区]法定图则
01-19地块:合并周边部分生产防护绿地,用地性质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最新用地分类表述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调整为27976平方米;
优化沙河东路北延工程(一期)新建段、龙珠大道沿线相关生产防护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