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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口住宅地块,容积率由2.7调整为3.6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09和02-10-10地块。02-10-09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用地面积7176平方米,容积率为“2.7”,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依据政府批件)”;02-10-10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GIC2),用地面积5651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影剧院”,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拟调整方案
[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09地块,用地面积由“7176平方米”调整为“5327平方米”,总容积保持不变,容积率由2.7调整为3.6,备注由“规划(依政府批件)”调整为“规划,在地块西侧预留宽度不少于8米的南北向公共车行通道,须24小时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并与02-10-10地块做好统筹设计”。
[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10地块,用地性质表述由“文化设施用地(GIC2)”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用地面积由“5651平方米”调整为“7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新增“社会停车场(库)”,备注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在地块西侧预留宽度不少于8米的南北向公共车行通道,须24小时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并与02-10-09地块做好统筹设计。”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09和02-10-10地块。02-10-09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用地面积7176平方米,容积率为“2.7”,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依据政府批件)”;02-10-10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GIC2),用地面积5651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影剧院”,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拟调整方案
[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09地块,用地面积由“7176平方米”调整为“5327平方米”,总容积保持不变,容积率由2.7调整为3.6,备注由“规划(依政府批件)”调整为“规划,在地块西侧预留宽度不少于8米的南北向公共车行通道,须24小时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并与02-10-10地块做好统筹设计”。
[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10地块,用地性质表述由“文化设施用地(GIC2)”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用地面积由“5651平方米”调整为“7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新增“社会停车场(库)”,备注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在地块西侧预留宽度不少于8米的南北向公共车行通道,须24小时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并与02-10-09地块做好统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