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面7.94万平,前海妈湾出让一宗仓储用地!东方嘉盛底价成交
11月9日,前海妈湾一宗仓储用地成功出让,由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1.33亿起始价成功竞得。
宗地号为T102-0463位于妈湾片区前海综合保税区二期,出让宗地总面积19944.05平方米,建面79400平方米(仓库建筑),地块年限为50年。
地块挂牌起始价1.33亿,竞买保证金2660万元。
地块的产业准入类别:《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A13现代物流业;《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国统字[2019]43号)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02大类)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资附属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依法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注册设立、签订《出让合同》。
(二)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必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地价资金来源为境外资金。
(三)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市前海管理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四)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本次出让宗地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应满足《T102-0463宗地规划设计要点批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协议书》)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六)本次出让宗地进入轨道15号线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七)本次出让宗地不得分宗。
(八)项目公司须在申请签订《出让合同》前,应与市前海管理局、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等签订宗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项目公司须在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前,应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宗地的《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协议书》。
(九)项目公司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开工建设,42个月内应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十)本次出让宗地内仓库限全年期自持。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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