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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率先对“钉子户”动大招 久拖不决将依法行政征收!

来源业内分享的一份文件显示,2017年8月28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函通告: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产业升级、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民生福祉、实现综合、立体、全面的更新和提升,罗湖区部分已批规划的以旧住宅区改造为主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因拆迁谈判问题停滞不前,规划中的公共利益长期无法实现,已签约业主的回迁诉求日益强烈,现住户的生活环境日趋恶劣,滋生了大量安全隐患及社会不稳定因素。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两年后仍因搬迁谈判未完成等原因未能确认项目实施主体的,经综合判断确有实施必要性和紧迫性,且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可以优先纳入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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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内容:以旧住宅区改造为主(已批规划)的拆迁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中,未签约业主与市场主体积极协商拆迁谈判问题,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久拖不决的,罗湖区政府将依法依规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确保回迁房、保障房、公共配套设施等城市更新公共利益尽快落地,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民生福利,打造宜居宜业城区。


这是继前几天发布《旧住宅改造实施规范》的征求意见稿之后,罗湖区又率先针对“久拖不决”的困局僵局,表达了明确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依据该通告内容,或许罗湖区将率先对所谓的“钉子户”动手,依法依规行征收:例如木头龙项目,已经列入改造计划并在2012年就取得专项规划的批示,它的动向相信又会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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