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8.08元/㎡/月起!龙岗区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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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度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特殊家庭、三个以上子女家庭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6-18
为解决我区户籍在册轮候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殊家庭、三个以上子女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352号令”)等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供应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184套进行定向配租,现就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2024年6月17日18:00(含本日)前取得龙岗户籍,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殊家庭、三个以上子女家庭。认租家庭是否具有本次配租对象的资格,以证件颁发部门或我局的核查结果为准。
二、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丹郡花园、东部英郡假日广场、荷谷美苑、信义荔山御园、金地凯旋广场、平吉上苑一期、恒地悦山湖花园、吉祥里豪庭、坪达雅园、信义御珑豪园、大族云峰花园共11个项目184套住房。
(一)丹郡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南路123号,共7套,其中一房6套,建筑面积约48㎡;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9㎡。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二)东部英郡假日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立信路与龙岗大道交叉口,共12套,其中小二房3套,建筑面积约56㎡;大二房9套,建筑面积约60㎡。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三)荷谷美苑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荷路138号,共19套,其中一房5套,建筑面积约29㎡;二房14套,建筑面积约50-54㎡。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四)信义荔山御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路69号,共24套,均为一房房型,建筑面积约49㎡。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五)金地凯旋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城大道,共23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58-62㎡。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六)平吉上苑一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河路与平吉大道交叉口,共8套,其中一房3套,建筑面积约54㎡;二房5套,建筑面积约64㎡。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七)恒地悦山湖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路与横一路交叉路口北侧,共13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64㎡。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八)吉祥里豪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白灰围路与平安路交会处西北侧,共14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58-61㎡。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九)坪达雅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福照街,供应房源共36套,其中无障碍住房一房2套(建筑面积约59㎡),小二房13套(建筑面积约60㎡);大二房4套(建筑面积约74㎡);三房17套(建筑面积约85㎡)。
2.配租标准
无障碍住房仅面向二人及以上残疾人家庭配租;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二房;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大二房;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十)信义御珑豪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共11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60㎡。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十一)大族云峰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共17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64㎡。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租金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下列附表
各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注:
1.上述项目暂定2024年9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上述项目除坪达雅园三房房源外,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腾退房源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请各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认租,选定住房并完成签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且本次供应的部分房源可能存在位已锁定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选房现场公布房源位锁定情况仅为初步查询结果,位实际锁定情况最终以教育部门的意见为准。
5.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6.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7.具体看房事项将于本批次后续公告中予以通知。
三、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龙岗户籍在册轮候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二序位为龙岗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家庭、三个以上子女家庭,在户籍在册轮候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选房完毕后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家庭,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非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特殊家庭、三个以上子女家庭的户籍在册轮候家庭不在本次配租范围内,请勿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户型的房源,意向户型房源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9:00至2024年6月26日18:00(共8天)。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认租期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低保、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烈士遗属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8:00)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完成变更指轮候家庭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请认租家庭注意截止时间,尽早提交变更申请)。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于工作日时间到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提交变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4年6月17日18:00,其他信息核查时点为2024年6月26日18:00。
4.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不计入实际弃选次数)。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认租申请人在提交认租申请阶段时,可自主选择按“第352号令”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简称“原政策”)两类办法其中一类规定的轮候配租条件。
申请选择按“第352号令”进行轮候配租的,认租家庭需同步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家庭,可按正文附表中“第352号令”的基准租金执行,如为特殊家庭可按“第352号令”规定的情形减缴、全额免缴租金。未能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或选择按原政策的认租家庭,租金价格按原政策执行的基准租金标准(详见正文附表)。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自主选择两类办法其中一类即可。
选择按“第352号令”认租的家庭,应在认租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8:00前进入轮候系统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系统完成填报后,可自行打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及《承诺和授权书》,其中《承诺和授权书》需申请人、配偶、成年共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至业务受理窗口现场签署,受理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提交。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纸质材料、选择适用“第352号令”但不通过收入财产限额审核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认租提交收入财产审核时,如发现信息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形导致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的认租家庭,在认租截止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补充申报,请认租家庭高度重视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对申报信息内容负责。
(三)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公示。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递补认租家庭。选房排位1—18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85—36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36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后续的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初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将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选房排位将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六)政策咨询
地址: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
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政策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轮候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5-83679045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供应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认租家庭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期间,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核对家庭信息是否与现状维持一致,例如:配偶居住证是否为有效状态,如临近签注日期,可提前办理续签;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是否具有深户;婚姻信息是否已更新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352号令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龙岗区教育局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五)选择按“第352号令”认租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六)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七)因本批次分配房源均为存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尊重历史的原则,本批次所有房源配租标准均与项目此前配租标准保持一致。
(八)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特殊家庭解答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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