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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配租197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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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2-07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号)以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配租方案予以公示:


一、配租方案


(一)面向中山大学定向配租方案


本次拟面向中山大学定向配租中山大学保障性住房项目1553套。


(二)面向区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方案


本次拟面向136家企事业单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422套,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政府产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通知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产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通知配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


三、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政府产权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签订合同、项目入住时间等问题请拨打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咨询电话:0755-23696012。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产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签订合同、项目入住时间等问题请拨打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755-27401024。


企事业单位配额问题请咨询相关主管单位。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6楼。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配租方案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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