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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公租房:配租和城里,12月8日开始选房的通告(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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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租项目为和城里,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龙坪路与金丰路交汇处东南角,已具备入住使用条件,房源共计160套,包括两房97套(建筑面积约66㎡),三房63套(建筑面积约83㎡)。其中,150套住房(97套两房和53套三房)面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其余10套三房住房将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坪山区高层次人才配租。


原标题: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和城里项目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第二批次)


发布日期:2023-12-06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和城里项目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有关规定,现将和城里项目第二批次坪山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仅认租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根据认租情况和核查结果,第二批次合格认租家庭共1405户,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共97套。本批次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即,排名1~97位的为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排名98~194位的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为195及之后为递补认租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2、3。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具体选房排期安排详见附件4。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B栋(候机楼旁)三楼多媒体会议中心。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含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5。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四、重要提示


(一)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位问题,请咨询坪山区教育局,申请人在选房签约时需同时签订《位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部门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和城里项目有关温馨提示详见附件6。本项目周边环境、交通、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请申请人充分知晓项目情况,并结合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四)根据住房保障政策有关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认租项目均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租赁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册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申请。


(五)认租家庭自愿选定低于其认租时对应户型房源且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作出册处理。同时认租多个项目的合格认租家庭,如已选定某一认租项目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再符合其他认租项目的认租资格。


(六)因目前家庭财产收入核对尚未完成,已提出家庭财产收入家庭现阶段先按照“未提出核对”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后续待家庭财产收入核对完成,对“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另行通知签订补充协议以调整相应租金。


(七)选房过程中,选房结果将在选房结束当日24:00时前公布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


(八)本次配租结束如有剩余房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九)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十一)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附件:1.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第二批次)

2.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第二批次)

3.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第二批次)

4.选房排期表

5.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6.和城里项目温馨提示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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