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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30.41元/月/㎡!20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港澳台及外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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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港澳台及外籍人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8-31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光明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在光明区就业、工作的港澳台及外籍人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208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宏发万悦山大厦项目,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与华夏路交汇处。本次供应208套住房,户型为单房30套(建筑面积38平方米左右),二房二厅148套(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三房二厅30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二、费用租金


宏发万悦山大厦项目基准租金30.41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4.28元/平方米·月。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三、申请条件及配租标准


(一)配租对象


在光明区就业、工作的港澳台及外籍人才。


(二)申请条件


租住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申请人学历分为两个序列(须经教育部学历认证,认证网址:),第一序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同层次学历;第二序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同层次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员,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人员,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2.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通行证”);外籍人才持有效护照、绿卡、工作许可证、工作居留证。


3.申请人与在光明区辖区内注册(或者执业地)登记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处于有效期内。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6.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均应当同时符合第4项和第5项规定的条件。


(二)配租标准


本次配租以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家庭为基本单位确定配租面积,配租面积原则上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量因素,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38平方米左右;


2.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


3.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


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数的限制,配租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四、配租流程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提出住房需求(材料清单见附件),所在单位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各自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后出具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扫描件的形式提交至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政务邮箱:cjjzzk@),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5-23696012。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未补充齐全的,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有权不予受理申请。


(二)资格审核与分配。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准入资格后,根据申请人的住房需求及序列确定配租方案,配租顺序依次为第一序列,第二序列。


(三)公示结果。配租方案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通知申请人签订合同。


(四)签订合同。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五、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政策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29102063。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者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6楼。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55-2369601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5楼。


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周边风险情况


宏发万悦山大厦项目临近地铁六号线,存在一定噪音、震动等影响,请申请人(家庭)谨慎选择。


(二)学校位情况


宏发万悦山大厦项目无配建幼儿园,周边学校位(含幼儿园)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光明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三)落户及办理居住证情况


关于保障性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


(四)装修情况


各项目房源装修情况和配套设施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公示备案


承租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程序及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将配租结果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


(六)剩余房源的分配


本次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材料清单

2.光明区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3.法人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单位承诺函

6.申请人员信息表

7.光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个人申请表

8.个人承诺函

9.个人声明

10.宏发万悦山大厦项目户型及平面图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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