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大调整 新增商业建筑面积4.6万平米
大鹏新区布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已通过市规划国土委业务会审议并列入市试点项目目录,该项目留用土地规划研究方案已于2017年6月22日经大鹏新区管委会第十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项目位于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总面积266340.72㎡,社区留用地规模55480.80㎡,本项目范围内落实留用土地53156.34㎡。因规划实施等因素需对[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进行局部调整。
一、[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8-18地块,用地面积3315.49㎡,规划用地性质由发展储备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由1.8调整至2.58,其它用地指标不变;规划建筑面积为8553.93㎡,居住面积为5454.07㎡,商业建筑面积为3099.90㎡。
二、[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8-19地块,用地面积从7041.98㎡调整为8775.99㎡,规划用地性质不变,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由1.8调整至2.58,其它用地指标不变;规划建筑面积为22642.07㎡,居住面积为14436.73㎡,商业建筑面积为6605.33㎡,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位1600.00㎡。
三、[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7-24-01地块,用地面积23312.19㎡,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由1.8调整至2.58,其它用地指标不变,规划建筑面积为60145.45㎡,居住面积为38349.14㎡,商业建筑面积为20926.31㎡,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位870㎡。
四、[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8-22地块,面积从17781.20㎡调整为17752.67㎡,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由1.8调整至2.58,其它用地指标不变;规划建筑面积为45801.88㎡,居住面积为29203.59㎡,商业建筑面积为15728.30㎡,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位870.00㎡。
调整前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留用土地涉及法定图则面积53156.34㎡,图则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9713.53㎡,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87443.53㎡,配套设施面积为2270.00㎡。
调整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留用土地面积53156.34㎡,留用土地总建筑面积137143.37㎡,其中,居住建筑面积87443.53㎡,商业建筑面积46359.84㎡,配套设施面积3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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