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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开发商“减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上调,新标准公示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对东莞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了上调!


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


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

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为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不低于6%。


因此本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上调,意味着开发商需要预缴的土增税预征费用减少,开发商在资金压力上减负了。


东莞市原普通住房标准主要包含: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2.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3.价格标准动态划分三类镇街。


本次最新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本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一类标准:

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长安镇,价格标准为低于45047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

大朗镇、虎门镇、塘厦镇、万江街道、凤岗镇、寮步镇、厚街镇、大岭山镇、黄江镇、高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4798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

道滘镇、茶山镇、石碣镇、沙田镇、东坑镇、清溪镇、石龙镇、樟木头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7035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

望牛墩镇、麻涌镇、横沥镇、常平镇、洪梅镇、中堂镇、桥头镇、企石镇、石排镇、谢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1702元/平方米(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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