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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调整,平湖白坭坑旧村旧改计划公示
《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第9次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具体调整如下:
按照2024年4月30日公布的《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在公告中备注的第②点“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26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15551平方米公园绿地、30977平方米医疗卫生用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20908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因2025年4月11日公布的《关于深圳市龙岗[下李朗-良安田地区]LG04-12/18城镇单元法定图则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导致已批计划公告中公共利益内容发生变化,现拟将公告中备注的第②点调整为“拟拆除范围总计落实不少于22371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医疗卫生用地、农林和其它用地、广场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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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4月30日公布的《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在公告中备注的第②点“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26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15551平方米公园绿地、30977平方米医疗卫生用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20908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因2025年4月11日公布的《关于深圳市龙岗[下李朗-良安田地区]LG04-12/18城镇单元法定图则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导致已批计划公告中公共利益内容发生变化,现拟将公告中备注的第②点调整为“拟拆除范围总计落实不少于22371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医疗卫生用地、农林和其它用地、广场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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