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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凤凰大道与鹅岭路交汇处西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38999.8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38642.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1833.6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357.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6.0,规划容积489530平方米,其中住宅426810平方米(含出售型安居商品房29877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1000平方米(含母婴室9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21720平方米(含12班幼儿园3200平方米、独立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独立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综合车站60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2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1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63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