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建面49万平,同力兴工业厂区多项指标调整!坪山又一大产城项目
10月10日,同力兴工业厂区项目总平面图及外立面图修改事宜对外公示。
此次更改后,总建筑面积由490761.53㎡改为490670.04㎡,减少91.49㎡。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394385.24㎡改为394829.9㎡,增加444.66㎡。
深圳同力兴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同力兴工业厂区”项目(宗地号:G13115-0096)位于坪山区大工业区兰竹东路与青兰一路交会处西北角,总用地面积为99369.6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6995.31平方米、道路面积7233.05平方米、绿地面积5141.28平方米)。
该宗地分为四个地块,涉及本次变更的14-12-01、14-12-02、14-12-03-01地块于2021年2月7日分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PS-2021-0006号、PS-2021-0007号、PS-2021-0008号)。
因项目优化设计,部分内容须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具体修改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项目涉及各地块总平面图、效果图调整,主要变更为:
总图修改:
(一)14-12-01地块
1.厂房设计规定建筑面积增加1682.3平方米,具体原因为:加建厂房部分共增加3364.6㎡,平面空间不变,复核后建筑面积减少1935.32㎡。修改内容:厂房10栋与厂房11栋之间连廊改为厂房生产车间(首层至4层),调整后厂房10栋与11栋合并为一栋,名称为厂房10栋,分A座、B座(A座为原厂房10栋、B座为原11栋);
2.厂房13栋与厂房15栋之间连廊改为厂房生产车间(首层至4层),调整后厂房13栋与15栋合并为一栋,名称为厂房11栋,分A座、B座(A座为原厂房13栋、B座为原15栋),厂房计规定建筑面积增加1682.3平方米;
3.调整后厂房10栋、厂房11栋、厂房12栋屋顶机房局部优化;
4.室外景观调整深化,调整后绿化专篇相应调整,绿化覆盖率不变,调整后绿化覆盖率满足规定要求。
(二)14-12-02地块
1.根据室外景观道路竖向调整,宿舍1栋A-H座建筑高度由99.7米调整为99.8米;
2.宿舍裙楼屋顶采光井取消,更改为排烟机房;
3.室外景观及屋顶绿化范围调整深化,绿化专篇相应调整,绿化覆盖率满足规定要求。
(三)14-12-03-01地块
厂房设计规定建筑面积减少1031.96平方米,修改内容为:厂房9栋由20层改为19层,高度由96.60调整为92.1米;建筑基底长度由57米加长至58米,基底面积相应增加。
(四)三个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总建筑面积由490761.53㎡改为490670.04㎡,减少91.49㎡。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394385.24㎡改为394829.9㎡,增加444.66㎡,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变,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0609.24㎡改为11053.9㎡,增加444.66㎡(架空绿化休闲增加142.2㎡、架空停车减少90.71平方米、地下室楼梯及风井增加393.17㎡);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96376.29㎡改为95840.14㎡,减少536.15㎡(共用停车库增加594.31㎡、公用设备用房减少1130.46㎡)。
建筑覆盖率(一/二级)由41.45%/29.45%改为42.13%/29.45%,建筑基底面积由36060.72㎡改为36656.72㎡,绿化覆盖率由24.19%改为21.35%,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由㎡改为㎡,具体地块详见总图指标表。
外立面图修改
1.根据总图修改调整外立面图,14-12-01地块内厂房10栋与11栋之间、13栋与15栋之间连廊改为厂房生产车间(首层至4层);
2.14-12-03地块内厂房9栋减少一层,建筑高度相应调整;外轮廓调整。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总平面图及修改前后对比效果图,修改后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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