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金昇厂旧改草案修改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大运枢纽站点500米范围内,北临荷风路,南临规划坪新路,西临规划荷坳路,东临规划桂坪路。
二、修改原则
在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的前提下,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指标、建设用地空间控制,以及分期实施方案等非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分期实施方案修改
原则同意项目调整为两期实施:将原规划的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调整为01-01和01-02地块,更新单元总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其中,一期实施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1299.2平方米,二期实施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876.2平方米。
(二)关于规划指标修改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和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等政策,重新核定地块规划容积。规划修改较原规划批复总建筑面积由161990平方米调整为142662平方米,减少19328平方米,项目容积率由9.4降低为8.3。其中01-01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原规划批复72750平方米(含租赁型人才住房25470平方米)调整为64396平方米(含保障性租赁住房22539平方米),减少8354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减少2931平方米),01-02地块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由原规划批复75380平方米调整为64406平方米,减少10974平方米。
(三)城市设计修改
1.公共开放空间修改:原规划01-01地块落实不少于129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规划修改落实原批复要求,结合《大运新城城市设计实施方案》对桂坪路生活性街道的定位,集中在靠近桂坪路一侧设置公共开放空间1290平方米,其中01-01地块设置公共开放空间460平方米,01-02地块设置公共开放空间83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的边界和位置可在下阶段设计中微调,但总面积不得减少。
2.建筑退线控制修改:落实原规划建筑退线要求,为实现荷韵路界面的延续性,规划修改01-01和01-02地块,北侧一级、二级建筑退线均按12米控制,其他建筑退线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
3.公共架空连廊接口修改:因原已批规划01-01地块划分为01-01和01-02两个地块,其中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具有公共属性且更靠近大运枢纽站,故将原公共架空连廊接口调整至01-02地块,即根据《大运新城整体城市设计》,应在01-02地块北向、东向预留开设公共架空连廊的接口。
4.地下空间控制修改:因原已批规划01-01地块划分为01-01和01-02两个地块,规划修改允许01-01和01-02地块地下空间进行整体开发,应满足市政道路和地下市政管线建设及管理要求。允许01-01地块预留与西侧地块地下空间联通的车行通道接口。
(四)公共配套设施修改
1.结合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意见,考虑片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充足,为避免重复设置,取消配建的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将该公配指标调整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故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由原规划批复6260平方米增加至7760平方米。
2.原规划公共配套设施13860平方米全部于01-01地块整体实施,规划调整01-01地块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776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托育服务机构、含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通信单元机房(2处,每处5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6班幼儿园(1600平方米,占地1800平方米)和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6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2710平方米。01-02地块落实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300平方米)和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