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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石岩等多地块调整,龙岗一地块调整为住宅+九年制学校

近日,深圳又有多宗地涉及调整。


其中包括龙岗、光明、石岩的相关居住用地及工业用地的调整。


1、宝龙工业城地区11-17地块

 调整住宅+九年制学校


[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11-17地块位于宝龙高新园内,由宝龙大道、清风大道、锦龙大道、规划秋实路围合而成。


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7281平方米,容积率3.2,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规划。现状建成为空地。 


 

调整后的情况  


(一)11-17地块划分为11-17-01地块和11-17-02地块,11-17-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2050平方米,容积率5.78,配套设施为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500㎡)、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300㎡)、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200㎡,占地面积3600㎡)、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5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500㎡),同时配建机动车停车位2210个(其中幼儿园需配建7个车位),备注“规划,需配建公共住房170370平方米”。  


(二)11-17-02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5231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与11-21地块统筹建设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2、[光明北地区]5个地块局部调整


日前,深圳规划局发布关于[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5-31、06-21、06-22、06-24、06-27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对[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5-31、06-21、06-22、06-24、06-27地块局部调整。


其中,05-31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53321平米,容积率4.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幼儿园(12班,用地面积不小于36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备注要求:在确保圳美二路、科学城智慧公园整体景观、公共开放空间品质的前提下:允许圳美二路及智慧公园上方黄海高程28.2-37.5米立体空间内设置红线宽度不超过10.8米的公共连廊与06-24地块进行空中连通。


06-21、06-22、06-24、06-27地块均为新型产业用地,详细规划具体看下表。





3、[石岩东片区]3个工业地块调整


拟对[石岩东片区]法定图则01-03-02、01-03-03、01-03-04地块规划进行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01-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47792平方米,容积率2.4;01-0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7164平方米,配套220KV变电站一处;01-03-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6688平方米,容积率2.7,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对[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1-03-02、01-03-03、01-03-04地块西侧道路进行优化调整,道路线位向东移30米-50米,宽度保持15米不变。将以上三个地块调整为01-03-02、01-03-03、01-03-04、01-03-07四个地块,其中:


  01-03-02地块用地面积由47792平方米调整为398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容积率由2.4调整为2.5;


  01-03-03地块用地面积7164平方米不变,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U1)不变,位置随道路偏移;


  01-03-04地块用地面积由26688平方米调整为2255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7保持不变,配套设施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不变;


  新增01-03-07地块,用地面积1330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4、龙岗华夏海朗科技一工业地块调整


1月12日,深圳自然规划局公示了深圳市华夏海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深规土许LG-2007-01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原核发深规土许LG-2007-01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


(一)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3261.34平方米,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66522.68平方米,其中厂房56550平方米、配套办公960平方米、宿舍8052.68平方米、食堂960平方米。


(二)总体布局及退红线要求:1.建筑覆盖率≤40%;2.绿地率≥30%。


(三)市政设施要求:1.车辆出入口:西南向,具体以规划许可为准;2.人行出入口:西南向,具体以规划许可为准;3.公共通道出入口:西南向;4.机动车泊位数:200辆;无自行车泊位数;5.室外地坪标高:根据市政详规中系统和竖向要求以及规划路确定;6.给水接口:根据市政详规确定,具体以规划许可为准;7.电源/通讯:同上。


(四)备注:1.对应用地方案图(方案号:2007-00I-0009);2.配套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3.申报方案设计审查时须提供经审批的详细蓝图。


二、拟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内容如下:


(一)总用地面积由“33261.34平方米”变更为“29851.81平方米”


(二)容积率由“≤2.0”变更为“≤2.08”;总建筑面积由“66522.68平方米”变更为“61869.52平方米”,建筑分项指标由“厂房56550平方米、配套办公960平方米、宿舍8052.68平方米、食堂960平方米”,变更为“已建规定建筑面积23703.14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38166.38平方米,其中:厂房28891.27平方米;配套办公892.85平方米;宿舍7489.41平方米;食堂892.85平方米”。


(三)“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布局”中,1.建筑覆盖率由“≤40%”变更为“≤50%”;2.绿化覆盖率由“绿地率≥30%”变更为“绿化覆盖率>30%”;3.增加“公共开放空间:本地块应集中设置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493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及一处747平方米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共开放空间须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


(四)“市政设施要求”中,1.车辆出入口由“西南向,具体以规划许可为准”变更为“西南向、西北向,具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2.人行出入口由“西南向,具体以规划许可为准”变更为“具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3.公共通道出入口由“西南向”变更为“具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4.机动车泊位数由“200”辆变更为“435”辆;自行车泊位数由“/”辆变更为“266”辆;5.室外地坪标高由“根据市政详规中系统和竖向要求以及规划路确定”变更为“结合方案设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确定”;6.给水接口由“根据市政详规确定,具体以规划许可为准”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7.电源/通讯由“同上”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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