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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4.5万平,福田豪宅片区将增一保障房项目!深圳两地块调规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06-02地块局部调整及[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1、04-06、04-09、04-12、04-07、04-14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06-02地块,原为生产防护绿地,后拆分为多个地块,并新增一二类居住用地(保障房用地),配3班幼儿园。


[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1、04-06、04-09、04-12、04-07、04-14地块,多地块用地面积调整,其中04-01地块由原来的18班学校,与04-06地块合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06-02地块

新增二类居住用地6953平方米


[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06-02地块于9月5日进行局部调整公示,目前已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2023年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原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06-02地块用地面积:34093平方米,用地性质:生产防护绿地(G2),备注:规划。


规划调整情况


将06-02地块规划用地调整为06-02-01、06-02-02、06-02-03和城市道路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06-02-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21848平方米,备注:规划。


06-0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6953平方米,容积率:“由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确定”;配套设施项目名称:“4班幼托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室、通信汇聚机房、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备注:“规划”。


06-02-03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2610平方米。


剩余2682平方米调整为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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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块原为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厂更新单元,项目已于9月25日列入福田区第三批更新计划,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2160㎡,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保障房用地),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博林京融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区香蜜湖街道香安社区侨香路与侨城东路交汇处东北侧。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953平方米。规划容积45935平方米,其中住宅40240平方米(均为保障性住房),公共配套设施5695平方米,包含3+1班幼儿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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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2160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12160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953平方米。


规划容积45935平方米,其中住宅40240平方米(均为保障性住房),公共配套设施5695平方米,包含3+1班幼儿园和托育1165+500平方米、长者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2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含垃圾暂存处)8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250平方米等)。


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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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博林京融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博林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博林集团以深圳为基地,投资通布深圳、广州、南京、芜湖、源州、池州、黄山、长沙、惠州等主流发展城市及热点区域。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博林地产、博林金融、博林文化三大板块的战略格局。博林集团不断的以大手笔,高质量的实力杰作,推动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现代化进程,提升城市的内涵价值。


[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1等地块

用地面积调整,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1、04-06、04-09、04-12、04-07、04-14地块于今年7月发布规划调整的公示,现已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 年第 16 次局长办公会审批。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一)【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用地面积为37723.84㎡,规划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配套设施:档案馆(含方志馆、行政服务大厅、图书馆横岗分馆)、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居住区级文化中心、社区服务站、18班小学、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二)【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6地块,用地面积为13559.86㎡,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3),配套设施:18班中学;


(三)【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9地块,用地面积为6723.71㎡,规划为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C1+C3);


(四)【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12地块,用地面积为6780.33㎡,规划为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C1+C3);


(五)【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7地块,用地面积为3076.69㎡,规划为防护绿地(G2);


(六)【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14地块,用地面积为1451.53㎡,规划为防护绿地(G2)。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将【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用地面积37723.84㎡调整为34121.46㎡,配套设施调整为:档案馆(含方志馆、行政服务大厅、图书馆横岗分馆)、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居住区级文化中心、社区服务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库、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与04-06地块合建);


(二)拟将【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6地块,用地面积13559.86㎡调整为12404.63㎡,用地性质教育设施用地(GIC53)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调整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与04-01地块合建)


(三)拟将【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9划分为0-09-01、04-09-02地块。其中04-09-01地块,用地面积为5693.22㎡,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C1+C3);04-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4436.13㎡,规划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


(四)拟将【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12地块,用地面积6780.33㎡调整为7850.34㎡,用地性质不变;


(五)拟将【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07地块,用地面积3076.69㎡调整为2902.05㎡,用地性质不变;



(六)拟将【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04-14地块,用地面积1451.53㎡调整为1455.96㎡,用地性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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