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片区]法定图则,本次调整包括D2-7-1、D2-7-2等5个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D2-7-1地块用地面积为1298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2.5,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D2-7-2地块用地面积为199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1.49,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批件(深规许字01-2005-0379);
D2-7-3地块用地面积为319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0.66,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为批件(深规许字01-2005-0378);
其余地块为两处未编号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10475平方米和18611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均未作规定。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1.D2-7-1地块新增一条南北向道路,命名为华周路,等级为支路,红线宽度20米。
2.延续原法定图则四号路线位向东于D2-7-1地块新增道路与华夏路相连,命名为华科路,等级为支路,红线宽度20米。
3.延续原法定图则五号路线位向东于D2-7-1地块新增道路与华周路相连,命名为华明路,等级为支路,红线宽度20米。
(二)用地调整
1.规划道路调整后,D2-7-1地块及其周边规划未编号的公共绿地划分为D2-7-1-1地块、D2-7-1-2地块、D2-7-1-3地块、D2-7-4地块。其中:
D2-7-1-1地块面积36807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留白用地(WH),容积率调整为“—”,备注调整为“规划”,配套设施不变;
D2-7-1-2地块面积30491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留白用地(WH),容积率调整为“—”,备注调整为“规划”,配套设施不变;
D2-7-1-3地块用地面积24186平方米,用地性质规范为普通工业用地(M1),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D2-7-4地块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调整为“3.7”,配套设施调整为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12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托育机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与幼儿园合建),备注不变。
2.D2-7-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9926平方米,用地性质规范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调整为“—”,备注规范为“依政府批件”,配套设施不变。
3.D2-7-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0008平方米,用地性质规范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调整为“—”,备注规范为“依政府批件”,配套设施不变。
4.原法定图则华夏路沿线未编号的部分公共绿地按D2-7-6编号,用地面积为28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5.原法定图则高新路沿线未编号的部分公共绿地、东明大道沿线未编号的公共绿地及D2-7-3地块部分用地合并为一个地块,按D2-7-7编号,用地面积为117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
6.D2-7-4地块沿华夏路、周家大道侧预留15米公共空间控制带;D2-7-1-1地块沿周家大道侧预留15米公共空间控制带、沿高新路侧预留17.5米公共空间控制带;D2-7-1-2地块沿高新路侧预留17.5米公共空间控制带。该公共空间控制带用于加强地块与片区慢行系统衔接,在建设实施阶段宽度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