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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松茂御城二期规划许可公示
“松茂御城雅苑二期”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松白路以西,高墩南路以北,宗地号A612-1285,用地单位为深圳市松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MG-2021-0007号),于2023年12月变更该证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3GG0152316(改1)号],现用地单位申请变更《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规划指标及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松茂御城雅苑二期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变更主要内容:
技术经济指标表地上核增建筑面积中“骑楼下方空间”由690.53平方米调整为816.65平方米,“架空停车场”由13715.60平方米调整为13629.67平方米,“架空绿化”由3148.70平方米调整为3122.43平方米,“架空休闲”由2149.84平方米调整为2156.91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中“共用停车库”由41212.93平方米调整为41203.56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4058.15平方米调整为4048.15平方米,其余相关指标相应调整。
变更后方案仍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5-0021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5)78007号)及相关规定要求。
一、公示内容
(一)松茂御城雅苑二期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变更主要内容:
技术经济指标表地上核增建筑面积中“骑楼下方空间”由690.53平方米调整为816.65平方米,“架空停车场”由13715.60平方米调整为13629.67平方米,“架空绿化”由3148.70平方米调整为3122.43平方米,“架空休闲”由2149.84平方米调整为2156.91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中“共用停车库”由41212.93平方米调整为41203.56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4058.15平方米调整为4048.15平方米,其余相关指标相应调整。
变更后方案仍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5-0021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5)78007号)及相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