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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户,润珑苑来了(润宏城二期?)
润珑苑”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以北,振发路以东,宗地号A612-1334,用地单位为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3年9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3GG0022351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因涉及规划指标及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润珑苑屋顶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变更主要内容:
1.场地设计调整,主要包括消防登高场地位置及范围局部调整,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局部调整;中央绿化区域增加泳池及绿化范围局部调整;幼儿园东北角占地范围调整;原设置于3栋B座与4栋A座之间的部分公共开放空间调整至2栋与3栋A座之间;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和社区儿童游戏场地范围局部调整。
2.建筑设计调整,主要包括5栋、6栋住宅塔楼户型调整,均由四梯八户调整为四梯七户,建筑轮廓及户数相应调整;1栋裙房西南角、2栋裙房西南角及3栋、4栋裙房临小区内部空间一侧的建筑轮廓调整;1栋住宅塔楼于3层、4层增加结构连板,2栋、3栋A座、3栋B座住宅塔楼于3层增加结构连板,4栋B座于2层增加结构连板;1-6栋住宅塔楼屋顶构架调整为镂空设计;7栋幼儿园东北角及西北角建筑轮廓调整;地块西北角及东南角地下室轮廓调整;原设置于1栋首层的便民服务站和社区管理用房调整至2栋首层,设置于2栋首层的社区警务室调整至3栋A座首层,设置于1栋二层的住宅物业服务用房调整至4栋A座首层。
3.调整人防楼梯、雨棚、非机动车车位布局等细部设计并完善屋顶绿化、商业成品烟道等设计内容的图面表达。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如下:总户数由2796户调整为2705户,机动车停车位相应由2901个调整为28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879个调整为852个;建筑一级覆盖率由29.7%调整为31.38%;绿化覆盖率由40.09%调整为40.01%;地上核增建筑面积中架空公众休闲由1224平方米调整为1094.00平方米,架空公共绿化由1655.9平方米调整为1670.40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由6767.6平方米调整为6783.00平方米,架空停车由96.5平方米调整为0平方米(架空非机动车库已取消);地下核增建筑面积中共用停车库由90304.6平方米调整为91334.60平方米,公用设备房由11474.2平方米调整为9200.60平方米。
一、公示内容
(一)润珑苑屋顶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变更主要内容:
1.场地设计调整,主要包括消防登高场地位置及范围局部调整,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局部调整;中央绿化区域增加泳池及绿化范围局部调整;幼儿园东北角占地范围调整;原设置于3栋B座与4栋A座之间的部分公共开放空间调整至2栋与3栋A座之间;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和社区儿童游戏场地范围局部调整。
2.建筑设计调整,主要包括5栋、6栋住宅塔楼户型调整,均由四梯八户调整为四梯七户,建筑轮廓及户数相应调整;1栋裙房西南角、2栋裙房西南角及3栋、4栋裙房临小区内部空间一侧的建筑轮廓调整;1栋住宅塔楼于3层、4层增加结构连板,2栋、3栋A座、3栋B座住宅塔楼于3层增加结构连板,4栋B座于2层增加结构连板;1-6栋住宅塔楼屋顶构架调整为镂空设计;7栋幼儿园东北角及西北角建筑轮廓调整;地块西北角及东南角地下室轮廓调整;原设置于1栋首层的便民服务站和社区管理用房调整至2栋首层,设置于2栋首层的社区警务室调整至3栋A座首层,设置于1栋二层的住宅物业服务用房调整至4栋A座首层。
3.调整人防楼梯、雨棚、非机动车车位布局等细部设计并完善屋顶绿化、商业成品烟道等设计内容的图面表达。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如下:总户数由2796户调整为2705户,机动车停车位相应由2901个调整为28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879个调整为852个;建筑一级覆盖率由29.7%调整为31.38%;绿化覆盖率由40.09%调整为40.01%;地上核增建筑面积中架空公众休闲由1224平方米调整为1094.00平方米,架空公共绿化由1655.9平方米调整为1670.40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由6767.6平方米调整为6783.00平方米,架空停车由96.5平方米调整为0平方米(架空非机动车库已取消);地下核增建筑面积中共用停车库由90304.6平方米调整为91334.60平方米,公用设备房由11474.2平方米调整为9200.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