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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2025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等要求,结合实际,现将龙华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7月7日10:00—2025年7月11日18:00。
二受理条件
(一)原则上仅受理深圳市户籍学生转学插班申请。
(二)拟申请转入的公办学校对应年级存在空余学位。
三受理学校
经前期对学生转出情况开展全面调查,结合公办学校实际办学情况,部分公办学校个别年级开放插班申请。具体招生名额将根据学校期末学生转出后的最终学位情况确定,拟受理插班申请的公办学校、插班年级及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其他公办学校因班级学生人数已达规定上限,暂无插班学位,本次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家长在报名面向全街道或多学区联动招生的公办学校时,若系统无法搜索到居住地址,请及时联系对应公办学校,并将申请地址和房屋编码告知学校,待学校在系统中添加房屋编码后,即可正常进行申报。
录取原则
(一)按“先学位类型后积分”原则实施录取,具体积分规则详见《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非大学区》(附件3)。
(二)面向全街道接受申请的公办学校,在录取时将结合街道内统筹调配原则进行录取。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从外省、市、区转入龙华就读的龙华户籍学生。
(四)受理转学插班申请仅为初步接受申请,并不代表已被正式录取。同时因转学插班学位极为有限,最终录取结果敬请关注学校通知。未被录取的不再另行协调学位,请家长理性对待并做好其他就学准备。
一申请时间
2025年7月7日10:00—2025年7月11日18:00。
二受理条件
(一)原则上仅受理深圳市户籍学生转学插班申请。
(二)拟申请转入的公办学校对应年级存在空余学位。
三受理学校
经前期对学生转出情况开展全面调查,结合公办学校实际办学情况,部分公办学校个别年级开放插班申请。具体招生名额将根据学校期末学生转出后的最终学位情况确定,拟受理插班申请的公办学校、插班年级及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其他公办学校因班级学生人数已达规定上限,暂无插班学位,本次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家长在报名面向全街道或多学区联动招生的公办学校时,若系统无法搜索到居住地址,请及时联系对应公办学校,并将申请地址和房屋编码告知学校,待学校在系统中添加房屋编码后,即可正常进行申报。
录取原则
(一)按“先学位类型后积分”原则实施录取,具体积分规则详见《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非大学区》(附件3)。
(二)面向全街道接受申请的公办学校,在录取时将结合街道内统筹调配原则进行录取。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从外省、市、区转入龙华就读的龙华户籍学生。
(四)受理转学插班申请仅为初步接受申请,并不代表已被正式录取。同时因转学插班学位极为有限,最终录取结果敬请关注学校通知。未被录取的不再另行协调学位,请家长理性对待并做好其他就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