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城第一期旧改五期未签约征收提示
观湖街道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已列入《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观湖街道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获批通过,2024年12月27日已通过《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根据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及规划修改情况,结合未签约住宅类房屋位置等情况确定了房屋征收范围,拟对观湖街道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五期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原实施三期未签约住宅类房屋)进行征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现发布征收提示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龙华区观湖街道梅观高速与观澜大道交汇处东南侧,观湖街道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五期范围内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原实施三期未签约住宅类房屋),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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