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点击标签查看相关内容

[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4-21地块规划

为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拟对[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04-2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法定图则,[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04-21地块用地面积为7396.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3.3”,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拆除重建,移交政府用地,本次规划指标依据《深标》核定,最终指标以政府批件为准”。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04-21地块容积率由“3.3”调整为“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调整为“托育机构(5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56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300平方米)”,备注由“拆除重建,移交政府用地,本次规划指标依据《深标》核定,最终指标以政府批件为准”调整为“规划”,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分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