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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下早片区(地块二)旧改规划公示
龙华区大浪街道下早片区(地块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已列入《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通过2023年龙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以及《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浪街道布龙路和龙观大道交汇处东南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7189.0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44115.6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22219.5平方米(其中220.5平方米国有未出让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一并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规划容积为200290平方米,其中住宅132020平方米(含政府配租的保障性住房2085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3910平方米(含商业文化设施217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24360平方米[其中12班幼儿园5700平方米、占地36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5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综合文化活动中心62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50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2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150平方米(其中750平方米用于扩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0KV变电站350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面积1400平方米,附设于裙房屋顶),社区儿童游戏场地(面积600平方米,附设于裙房屋顶)。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母婴室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核定。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浪街道布龙路和龙观大道交汇处东南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7189.0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44115.6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22219.5平方米(其中220.5平方米国有未出让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一并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规划容积为200290平方米,其中住宅132020平方米(含政府配租的保障性住房2085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3910平方米(含商业文化设施217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24360平方米[其中12班幼儿园5700平方米、占地36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5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综合文化活动中心62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50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2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150平方米(其中750平方米用于扩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0KV变电站350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面积1400平方米,附设于裙房屋顶),社区儿童游戏场地(面积600平方米,附设于裙房屋顶)。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母婴室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