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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松岗实验学校规划公示
松岗实验学校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江路与朗碧路交会处东南侧
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
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原A412-0132宗地于2015年7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56号),后因用地范围优化,宗地号调整为A412-0135,用地面积由38577.57平方米调整为38579.44平方米,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松岗西片区九年一贯学校建设工程”调整为“松岗街道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宝安区)”。
二、规定容积率由“≤0.62”调整为“≤1.34”,指标由“建筑面积23687.76平方米其中:小学部5761.15平方米
中学部12583.3平方米
综合楼5281.8平方米
门卫61.5平方米”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51482.1平方米
已建规定建筑面积23475.10平方米
新建规定建筑面28007.00平方米
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5049.00平方米;
办公用房:1037.00平方米;
生活服务用房:5576.00平方米;
多功能厅:960.00平方米;
特色教学用房:1702.00平方米;
录播教室:218.00平方米;
教师宿舍:3465.00平方米”。
三、建筑覆盖率由“≤15%”调整为“≤50%”;建筑高度由“多层”调整为“建筑高度限高5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绿化覆盖率由“≥30%”调整为“≥25%”;建筑退线由“24米以上部分≥9米,24米以下部分≥6米”调整为“一级≥6米,二级≥9米”。
四、机动车泊位数由“46辆”调整为“110辆”;自行车泊位数由“/辆”调整为“524辆”。
五、备注由“1.应按照《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2.其他未尽事宜需满足《深标》和相关规范要求”调整为“1.本规划设计要点指标根据《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松岗街道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可研〔2025〕46号)核定。
2.本项目与12号线二期工程安全保护区重叠5465.10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3.本项目范围内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位。
4.本项目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原则上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的20%。
5.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松岗实验学校就在新世界松风明月与中海西岸华府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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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
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原A412-0132宗地于2015年7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56号),后因用地范围优化,宗地号调整为A412-0135,用地面积由38577.57平方米调整为38579.44平方米,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松岗西片区九年一贯学校建设工程”调整为“松岗街道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宝安区)”。
二、规定容积率由“≤0.62”调整为“≤1.34”,指标由“建筑面积23687.76平方米其中:小学部5761.15平方米
中学部12583.3平方米
综合楼5281.8平方米
门卫61.5平方米”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51482.1平方米
已建规定建筑面积23475.10平方米
新建规定建筑面28007.00平方米
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5049.00平方米;
办公用房:1037.00平方米;
生活服务用房:5576.00平方米;
多功能厅:960.00平方米;
特色教学用房:1702.00平方米;
录播教室:218.00平方米;
教师宿舍:3465.00平方米”。
三、建筑覆盖率由“≤15%”调整为“≤50%”;建筑高度由“多层”调整为“建筑高度限高5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绿化覆盖率由“≥30%”调整为“≥25%”;建筑退线由“24米以上部分≥9米,24米以下部分≥6米”调整为“一级≥6米,二级≥9米”。
四、机动车泊位数由“46辆”调整为“110辆”;自行车泊位数由“/辆”调整为“524辆”。
五、备注由“1.应按照《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2.其他未尽事宜需满足《深标》和相关规范要求”调整为“1.本规划设计要点指标根据《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松岗街道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可研〔2025〕46号)核定。
2.本项目与12号线二期工程安全保护区重叠5465.10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3.本项目范围内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位。
4.本项目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原则上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的20%。
5.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松岗实验学校就在新世界松风明月与中海西岸华府边上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