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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434套保租房人人有份!希望这种6折租金的保租房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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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12月27日,官网发布了保租房的申请通告


现在认租资格审核结果出炉,审核合格共829户(安居鸿栖台400户、燕和苑429户),所以无论怎么算,这次认租家庭只要不临时放弃,户户有房可选


对于普通单位工作的人员来源非常可惜,因为这次是分配给工作单位为已入选2023年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或工作单位为宝安区其他街道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员工。真心希望保租房也有部分能给普通打工人申请


如果你想咨询,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官方已经明确对象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官方原文链接如下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鸿栖台和燕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2-29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了《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鸿栖台和燕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宜的通告》。认租申请截止后,我局对安居鸿栖台以及燕和苑提交的认租申请进行资格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认租资格审核结果


经核查,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合格共829户(安居鸿栖台400户、燕和苑429户),资格审核不合格共75户(安居鸿栖台63户、燕和苑12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变更及异议申请


(一)认租家庭在申请期间存在离婚情形且未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大厅(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申请变更的,取消本次配租资格。存在离婚情形的认租家庭实际配租户型家庭人口数以变更后的人口数为准。


(二)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大厅(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重要提示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租(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住房合格认租申请家庭公示名单。


(二)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公示期内认租申请家庭提交的资格审核结果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租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终审合格认租申请家庭名单将在政府网站发布。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存在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情形,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四)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五)信息变更及异议受理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二楼。


(六)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深圳市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

1.安居鸿栖台项目审核合格名单

2.安居鸿栖台项目审核不合格名单

3.燕和苑项目审核合格名单

4.燕和苑项目审核不合格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


原文链接: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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