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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200亿,建面22.7万平,宝安将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公示

6月24日,深圳特区报发布关于《宝安12吋先进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宝安12吋先进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重点产业项目意向选址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山门社区A409-0465地块。


为解决市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结合宝安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现就宝安12吋先进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重点产业项目提出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项目名称:宝安12吋先进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重点产业项目


意向用地单位:润鹏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5.38万平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用地性质为M1。总建筑面积22.7万平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主要建设先进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为4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20亿元。


项目可行性研究


必要性:


中共中央在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指明“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发展方向,要求“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更在两个章节《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和《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将集成电路列为优选项。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2020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全力支持广东省培育发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之一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2020年9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广东省培育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2019年4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政府颁布的各项政策和扶持措施既为半导体领域企业相关产业项目的落地指明了发展方向,同时也为以重资产投资为主的科技制造业项目的前期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项目意向单位在我市无自有用地、自有用房,该项目拟建设的12吋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在粤港澳大湾区实现集成电路发展的区域集聚和主体集中,与IC设计、封装、测试等上下游环节联动,形成集聚效应,为我市打造全国集成电路“第三极”奠定良好基础,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必要性。


可行性:


项目拟建设的12吋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将聚焦MCU、电机驱动、模数转换、光电集成等产品,重点支持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传感器等新兴领域的应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实现集成电路发展的区域集聚和主体集中。


该项目将聚焦于大湾区发展高端制造业的战略规划,贴近和带动产业上下游的配合和衔接,同时与广东省大力发展高科技集成电路制造与创新的布局方向紧密结合,在工艺制程方面具备差异化特点,且能填补目前市场需求方面的巨大空缺。


同时发挥区域全产业链模式的优势,与IC设计、封装、测试等上下游环节联动,形成集聚效应。综上所述,宝安12吋先进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重点产业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鼓励发展类,符合政策导向。该项目的实施将产生半导体产业集聚效益,对区域内产业协同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5.38万平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用地性质为M1。总建筑面积22.7万平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主要建设先进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为4年。


产业准入条件


产业类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之A0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生产技术:


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拥有半导体相关领域累计申请专利500项以上。


产业标准:


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为世界500强排行榜中位列的中国企业(以2021年度《财富》杂志公布的名单为准)。


产品品质:


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为从事研究设计生产测试封装加工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的半导体企业。


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开工竣工时间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应于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内投产。


2.投资强度:(投资总额/建筑面积)不少于9.69亿元/万平方米,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20亿元。


3.产出效率:项目投产后第1年产出效率(项目年产值/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3.1万元/平方米,即投产后第1年的年总产值不低于70.9亿元;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产出效率平均不低于3.8万元/平方米,即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的年总产值平均不低于87.3亿元。


4.节能环保:产值能耗(单位产值的能耗量)不高于0.13吨标准煤/万元•年。


5.税收强度:项目投产后,第1-5年,税收强度(年均纳税额/建筑面积)平均不低660.8元/平方米,即年均纳税额不低于 15000万元。第6年起,每隔5年、出让年期届满前1年的税收强度(年均纳税额/建筑面积)平均不低于1762.1元/平方米,即年均纳税额不低于40000万元。纳税额=税务自缴税款总额+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税额调库。


项目用地情况


用地规模:15.38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建设规模: 22.7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期限:(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出让年限30年)


权利限制:


1.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100%的建筑面积在全年期内不得转让、不得出租。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政府回购。


3.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竞买资格条件:


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并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环境保护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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